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3年03月19日 11:16  点击:[]

工程大人字[2013]4号

各学院(部):

《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已经2013年3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工程大学

2013年3月18日

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教师法》、《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安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指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虽不具备《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任职年限,但已经达到了正常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且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范围内方可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破格晋升的条件

(一)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晋升副教授时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晋升教授时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3.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4.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5.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专著为独著,编著限第一主编;教材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级以上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6.承担学生管理工作至少1年以上(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

7.需要有至少累计3个月以上的赴企事业单位或基层单位实践、锻炼经历,并积极参与科研、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实践能力、工程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二)破格晋升的业绩、学术成果条件

1.破格晋升副教授

必须具备下列(1)、(2)、(3)、(4)并(5)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5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一区或SCI二区收录1篇以上。

(3)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课题1项。

(4)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到款经费工科5万元以上(理科与管理类3万元、文科2万元)。

(5)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特等奖前5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省部级三等奖第1名、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5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D.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2.破格晋升教授

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8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2篇以上(其中SCI一区收录1篇或SCI二区收录2篇)。

(3)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纵向科研课题1项,到款工科经费10万元以上(理科与管理类6万元、文科4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特等奖前3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省部级三等奖第1名、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国家级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

D.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三)对不具备获奖或论文条件,但在陕西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取得突出业绩者也可破格晋升职称。

对围绕陕西省经济建设“一线两带”和关中、陕北、陕南、渭北四大基地以及能源化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工业、果品加工、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开发,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获3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职称。

对获得5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教授职称。

第四条 破格晋升的程序

(一)申请破格评审教师高级职务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评审表,提交能够反映其履行现职以来业绩等方面的材料,并在学院组织公示。

(四)学院(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申报人到会进行答辩。

(五)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审,申报人到会进行答辩。

(六)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申报人到会进行答辩。

评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2/3方为通过。

(七) 学校无评审权学科评审结果须报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进行评审。

第五条 关于检索论文的要求按照《西安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核对人员信息及电子照片采集的通知

关闭